道具还有一把枪——狙击枪。如果气球因为风向产生了偏离,一把枪加上消音器和子弹足以让它落到想要的地方。而后这把枪会被清除指纹塞入密道。灌木丛不能从外往里过人却可以递送物品。换了衣服的吕闻康有调查的借口,自然可以在监控拍摄下畅行无阻,也能够很方便的打开密道,把这些能够清除指向性证据的大型证物藏起来。”

王海搓了搓牙花子,很勉强但还是接受了这个结论,“打狙也不是谁都能学的……不过算了,江卓能找出来什么能人来给他办事我都不觉得稀奇。你是不知道,我前阵子听说枫越集团有个意味不明的出国团建活动,过去打听打听情况差点被逮了。你能想象一个戴着眼镜的秃头外国佬忽然操着一口蹩脚的中文找你问路是什么情况?要不是看到他口袋里有枪,我都要信他真是个纯路人了。”

梁安奇道,“您如果告诉我,我大可以立刻带人过去用非法持枪的理由来逮他。”

“不行的,不会有证据。”王海摆了摆手,“我也有自己的眼线,回去就开始查他是个什么人结果没查到记录。你也知道江卓在这座城市里的眼线恐怕比我们只多不少,你出动我大概率玩完。我都怀疑他哪天或许会再往我们局里扎进一根致命的毒刺……”

梁安也没真想这样冒失,这些一个带进去多个的例子不是轻率就能决定的,只不过顺嘴调侃一下这么惊悚的经历王海竟然没有告诉自己,作为师父简直太不地道。

现在,厘清吕闻康共犯离开的方式才是关键。

“既然误区才是关键,我们可以从江卓策划犯罪的角度出发:‘提前’并非方法,手段在于‘延后’。在当时的时间线下,我们本以为犯人在这之前就已经离开,因此忽略了往后时间的详细排查,而事实并非如此——犯人是吕闻康,他一直在露台上停留,而现在需要探讨的共犯应当是在假吕闻康到场以后通过露台外侧进入了二十六或者二十七楼,然后借助调查过程中吕闻康主导产生的某种漏洞,最终溜出了整个桑景大厦。”

“那么,要想骗过查看监控摄像头的警员乃至于可能与他相遇的巡逻辅警和保安,这位不知名的共犯究竟做了怎样的准备?从二十八楼往下跳的选择有四个方向,两两对应着二十七层和二十六层,江卓为他选择的逃亡路线究竟在哪一边?”